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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准绳也——记金融系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陷阱”预防知识和权益保护讲座
波洛克曾说过:“法律并不能使所有人都平等,但是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法律是捍卫自身权利的武器,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更应该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鉴于近来榕城高校内发生的多起诈骗事件,我系于3月21号特邀法学系林忠志副教授为我系同学主讲“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陷阱’预防知识和权益保护”讲座,以此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系团委老师何万莉与系两位干部等一起学习法律常识。 林教授以一个大学生在做兼职时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学生在做兼职时是否要和公司签书面合同?当公司要求交押金时,我们是否就乖乖的上交呢?”开始了今晚的法律探索。对该问题的回答林教授给予的建议是同学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拒绝社会上出现的悖论。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凡是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都在其保护范围之内,大学生群体也是受保护对象。并且在第九章明确规定:任何企业都不准向非全日制用工收取任何的押金。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可言。因此,当同学们遭遇到同样的问题时,法律的刀刃是反抗社会问题的最好武器。 此外,林教授还将大学生在兼职问题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给同学们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解答,也给予了一些建议。例如,不正规的兼职中介公司同学们应该谨慎小心;寻找兼职工作应该根据自己的特长来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等等。真理是从实践中获得的,相信今晚林教授的法律探索旅程对于同学们来说受益匪浅。 最后,由何老师对本次法律讲座做出总结。法律知识贯穿现实生活,我们应该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同时,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兼职观,不要因为兼职而影响了学习。大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认真了解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文明大学生! 金融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