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建工作效率,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锻炼提高的平台,我院决定由学生党支部推荐产生学生党务助理9名。
一、推荐条件
1.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 各年级在校学生;
3. 入党积极分子、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优先;
4.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责任心强;
5. 组织纪律性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1. 由各辅导员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人选。
2. 各学生党支部在推荐人选中确定2-3名报送学院。
三、工作职责
学生党务助理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学院及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内统计、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及党校等党建相关工作。
四、管理与聘任
学生党务助理纳入院级学生干部管理体系。聘任期一般为所在党支部学生毕业为止。工作认真且表现合格每年度给予对应的综合测评分奖励,并视任职年限颁发相应聘书,具体如下:
任职年限 | 颁发聘书 | 综合测评加分参照 |
1年内 | 党务助理干事 | 学生会部门干事 |
1年-2年 | 党务助理 | 学生会部门副部长 |
2年-3年 | 党务助理 | 学生会部门部长 |
3年以上 | 党务助理 | 学生会副主席 |